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年9月19日,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查处一起涉疫违法案件。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女,因未做核酸检测超过四天,地铁工作人员拒绝其乘坐地铁。后王某某换乘公交车,上车后以接打电话为由,拒扫场所码,公交车司机师傅三次提醒后,王某某仍拒扫公交车场所码,继续接打电话。因乘客劝说其去扫码,王某某遂与乘客发生口角,并撕打在一起。后经派出所民警调解,王某某与乘客撕打一事达成和解,互不追究。 王某某因违反防疫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不扫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现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