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发挥纾困贷款在缓解企业暂时流动性困难的积极作用,特别是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在此前已完成七期共700亿元纾困贷款投放基础上,增设第八期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并切块50亿元专项支持福州地区。
第八期纾困贷款重点支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个基点的优惠贷款,省财政按贷款金额的1%给予贴息。
此外,我省还以配额管理方式,支持前七期纾困贷款政策企业续贷,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个基点的优惠贷款。通过该方式,第八期纾困贷款规模最高可放大到200亿元。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金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