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年终奖纳税筹划临界点
法律分析:根据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不同,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1、低于5000元。如果当月所得低于5000元,则要先算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然后再算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12,用所得结果根据表2找出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第三步算要交多少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个例子,如果当月工资所得为2000元元,又发了10000元年终奖,则可先算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2000)000元,再算适用税率,7000÷1283.3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年终奖应缴税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000×3%-010元。2、高于5000元。如果在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5000元,适用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根据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确定。例如如果年终奖不超过36000元,除以12每月不超过3000,则适用税率为3%。举例,如果您当月工资所得收入超过5000元,又获得8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8000×3%-040元。如果您获10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10000×3%-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终奖个税临界点区间是什么
法律分析:如果年终奖在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这几个临界点上,会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甚至1分钱,税后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最极端的是多给1元收入减少8万多元。一时间“年终奖临界点”成为网络热门话题,2011年12月4日,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葛长银表示“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被很多人称为无奈的应对良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年终奖避税方法 临界点
一、正面回答
可以很清楚地看到144000元适用的还是10%的税率,140001只多了一块钱,税率就翻了一番20%。从上表可以看出,年终奖的临界点分别是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420000元,660000元,960000元。前提是月工资不少于5000元。
二、分析
在处理年终奖避税的问题时需要注意,要尽量避免一年多次发放。很多企业都知道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每年每个纳税人只能用一次的规定,但是在理解上却有很大误读,误以为无论什么时候发放年终奖,发放几次,年末的时候都可以合并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其实不然,如果一年分成好几次发,每次发一部分,除了第一次都是要算在工资里的。
三、年终奖如何扣税
先来看看在不同的地方都拿到了年终奖的情况。比如说赵一在2018年1月拿到了5000的工资和年终奖24000元,另外还有兼职单位的年终奖6000元,这两笔收入可以合并申报个税吗。只能选择其中一家企业的年终奖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来计算,另一家公司的则需要并入工资缴纳工资个税,因此不考虑五险一金影响赵一的年终奖。在职企业要确保这个员工在自己公司所缴纳的这部分个人所得税不能遗漏,如果是兼职公司,发放的这部分奖金需要按照个人薪金缴纳个税,多项年终奖在考虑年终奖如何避税时要把握好主次关系。
新政下的个税、盲区以及避税方案
一、年终奖的计税(旧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具体操作时,根据发放年终奖当月的应税工资是否高于个税起征点3500元,分为两种情况:
1、应税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税公式:年终奖总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速算扣除数是按年终奖总额/12月来对应。
2、应税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税公式:(年终奖总额-应税工资和起征点的差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速算扣除数是按(年终奖总额-应税工资和起征点的差额)/12月来对应。
(图: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个税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
二、年终奖的计税(新政)
2018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通知》也给予纳税人选择: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图:适用年终奖单独计税)
(图:适用年度综合计税)
三、新旧政的对比
举例:某企业员工王先生,在2019年1月取得2018年年终奖30000元。
(按旧政)应缴纳个税为:30000元除以12个月,每月分摊2500元,在旧个税法税率表中,对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以此计算王先生年终奖应纳个税:30000×10%-105=2895元。
(按新政)王先生年终奖每月分摊250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应纳个税为:30000×3%-0=900元。
对比:该例中,新政带来的个税优惠明显。
四、新政的两种计税方法对比(选择单独计税,以及选择年度综合计税)
举例:某企业员工王先生,在2019年1月取得2018年年终奖30000元,月度应税工资10000。
(选择单独计税)1260
(选择年度综合计税)1680
对比:该例中,选择单独计税更实惠。但对于低收入群体则是选择年度综合计税更实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五、新政下的个税盲区(临界点)
在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时,存在新政下的年终奖盲区(临界点)。在选择年度综合计税时,存在新政下的年度收入盲区(临界点)。两个盲区一致。
假设应税奖金36000,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年终奖个税1080。
那么当应税奖金为36001时,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年终奖个税3498.1。
当应税奖金落在区间(36000,38566.67),实发奖金都低于36000元的“实发奖金数”,该区间被称为“盲区”。这样的盲区总共有6个:
(36000元,38566.67元)
(144000元,160500元)
(300000元,318333.33元)
(420000元,447500元)
(660000元,706538.46元)
(960000元,1120000元)
六、盲区避税实操
要避开盲区通常有3种方案:
1、人为避开盲区。即应发奖金在盲区内的,将应发奖金控制在区间的左端,如36000、144000、300000、420000、660000、960000。多出的额度可直接分配给别人,或让别人代收和转账。(最快拿到年终奖)
2、把应发奖金拆成2部分,一部分按年终奖正常计税,另一部分并入当月工资合并计税。
3、把应发奖金拆成多部分,一部分按年终奖正常计税,其余并入当年其他月份工资合并计税。(个税总额最低,时间成本最高)
七、信息系统帮助员工自助避税
年终奖虽然复杂,但如果企业有强大的信息系统,或者购买相关服务,可尝试将上述避税实操的不同方案在信息系统中实现员工自由选择,好处是:
达到好的避税效果
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现金流
提高员工薪酬满意度
这就是体现HR的价值,不是吗?
年终奖临界点的计算方式
年终奖临界点,2011年9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按七级税率计税。如果年终奖在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这几个临界点上,会出现年终奖多发1元甚至1分钱,税后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最极端的.是多给1元到手收入减少8万多元。一时间“年终奖临界点”成为网络热门话题,“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被很多人称为无奈的应对良策。接下来我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计税方法
根据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不同,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1.如果当月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根据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确定。例如如果您的年终奖不超过18000元,除以12每月不超过1500,则适用税率为3%。
举例:如果您当月工资所得收入超过3500元,又获得8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8000×3%-0=240元。如果您获12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12000×3%-0=360元。
2.如果在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则要先算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然后再算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12,用所得结果根据表2找出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算您要交多少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如果您当月工资所得为2000元,又发了10000元年终奖,则可先算应纳税所得额,10000-(3500-2000)=8500元,再算适用税率,8500÷12=708.33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年终奖应缴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500×3%-0=255元,与当月工资所得超过3500元的人相比,获得1万元年终奖可少交45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