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冠肺炎2名密切接触者
在我市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10日接外省协查告知2名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田某某、姚某某在我市存在活动轨迹,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与2名密接者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2名密接者在我市的轨迹公告如下:
一、田某某的活动轨迹:
1、11月10日0:40左右从昌栗高速高安西下高速,在高速卡口进行抗原+落地检,随后驾车前往黄沙岗镇;
2、11月10日1:35-2:00在黄沙岗镇S218南郡佳园王国平牛骨粉就餐;
3、11月10日2:00就餐后驾车前往独城镇陶杰科技有限公司送货,2:30-9:00在该公司外路旁的车上休息;
4、11月10日9:00-11:00在高安市独城镇陶杰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卸货,11: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二、姚某某的活动轨迹
1、11月10日0:40左右从昌栗高速高安西下高速,在高速卡口进行抗原+落地检,随后驾车前往黄沙岗镇;
2、11月10日1:35-2:00在黄沙岗镇S218南郡佳园王国平牛骨粉就餐;
3、11月10日2:00就餐后驾车前往黄沙岗镇飞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10-8:00在黄沙岗镇飞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外公路旁休息;
4、11月10日8:00-9:30左右进入黄沙岗镇飞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卸货;
5、11月10日9:30卸货结束后,驾车前往高安市独城镇陶杰科技有限公司,直至11:00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管控前一直在独城镇陶杰科技有限公司旁的车内休息。
请与田某某、姚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报备,并按照当地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高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来源:高安市人民检察院、高品高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