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春节临近,节日氛围越来越为浓厚,城市“烟火气”又回来了,但是熟悉的烟花爆竹声也越来越多,但是部分地方还是“一刀切”的一禁了之。我认为政府部门应当人性化,以顺应民心,增加节日气氛,但市民也应遵守政府的安排,比如时间,区域的规定,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尽量减少对他人和环境的影响。
2023年元旦来,山西运城临猗县、河南平顶山汝州市、青海贵德县、河北邢台隆尧县、云南红河泸西县、甘肃平凉灵台县等地分别通告在市区、城区设置临时便民年货摊点,均严禁烟花爆竹类进入。不过,也有陕西、甘肃等地的少数县区近期在设置便民年货市场的同时,设置了烟花爆竹售卖点。体现了各地不同的政策和特点!
关于春节期间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和热议。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中央政法委的长安剑,等等均参与讨论。
三年的疫情封控,今年终于放开了,大家都希望能够燃放烟花爆竹“驱瘟”和“辟邪”,释放压抑情绪和内心苦闷,振作精神。这是人之常情,需要正确引导。
但有些部门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太大,管理难度比较大,容易污染环境,伤害身体,引发火灾事故,制造噪音。同样言之有据。
那么,何去何从?如何解决这个两难问题?如何既让人民群众满意、欢乐、释放情绪,又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噪音影响、火灾事故?
这个不仅考验管理者的认知水平,而且考验其管理素质,还考验职能部门应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最重要是考验管理人员有没有耐心?有没有下马观花的诚意?有没有不怕麻烦,不怕吃苦的敬业精神?
因此,本人建议限区域、限时段、限品种禁放烟花爆竹。农村地方或者县城应当在春节期间允许燃放,大型过于危险的烟花爆竹也要从源头禁止,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既要让人民群众尽情欢乐,又要防止事故和污染,这个确实有一定难度,然而,正是这个难道方才显示管理的价值和意义。
我们要坚决反对反对一刀切式的禁止燃放。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懒政和堕政,是官僚主义作祟,是一种偷懒和不作为行为。一刀切确实比较容易管理,但要赢得群众满意和高兴,就不那么容易了。
近日,周口市鹿邑县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袭警的极端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给违法犯罪分子坚决打击,形成法律的震慑。但是也看到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对于烟花爆竹执法的“温度”和“尺度”,需要给他们点赞。
每个人因为生活的种种,总有负面情绪,需要有宣泄出口,而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特有方式。我们要传承好、保护好中华传统问题,用最小的代价换去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让大家好过年,过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