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朝阳法苑”微信公众号消息,梁先生为了让妻子和女儿取得北京户口,花费15万与姜女士签订了《委托协议书》,户口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办成,梁先生起诉姜女士要求退还15万元并支付利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简称“北京朝阳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依法判决姜女士退还梁先生15万元,驳回梁先生其他诉讼请求。
2019年5月,梁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姜女士,姜女士承诺可以通过结婚的方式办理北京户口,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梁先生给姜女士费用35万元,付款方式为办理结婚手续及对《婚前财产协议》认可后一次性支付15万元,其余费用在户口迁入北京并且与对方离婚后付清。办理期限为三年半,如未能办成则全额退还所有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