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海松江法院公布一案例。
租住在松江的王小姐上班途中接到电话,房东李阿姨的女儿称要将其房间设为灵堂来办丧事,让王小姐去酒店住几天。惊吓之下王小姐赶回家中,却发现自己的房间已经变成灵堂,房屋内放置了一具老人的棺椁,甚至还有亲属正在吊唁。
慌乱的王小姐收拾随身物品去宾馆暂住,并选择将李阿姨诉至松江法院,认为李阿姨严重违约,要求解除其与李阿姨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返还押金及提前支付的租金,并支付违约金、误工费、宾馆费用等,还有因此事带来的心理阴影造成的精神损失费,共计4万余元。
李阿姨辩称自己并未违约。该房屋出租前就是老人生前住房,按照当地风俗,老人去世后必须在该房中停灵数日方可"出门",自己也是尊而从之,占用仅数天。此事已提前电话告知了王小姐,停灵结束后,自己也会将房屋恢复原状,不会影响王小姐居住,也愿意补偿王小姐宾馆暂住等的必要费用,希望王小姐对本地风俗充分尊重。另外,房屋恢复原状后完全可以继续使用,如王小姐非要搬走,违约责任也不应在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