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上海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晏波作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8.5%,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₂)、臭氧(O₃)浓度分别为43、30、14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0.4%、3.2%、8.9%,均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₂)浓度分别为1毫克/立方米、7微克/立方米,均同比持平并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方面,2024年,上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73个考核断面(40个国控断面和233个市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9.3%,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为历年最优;4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7.5%,继续保持历史最好水平。
土壤环境方面,2024年,上海市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此外,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18.9%,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全市噪声投诉量同比下降16%,辐射环境质量、地下水水质继续保持稳定,环境安全风险平稳受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