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亳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3日 17:30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拥洋项目联系电话18119962966采购单位亳州市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汇处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19962966代理机构名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F4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8-5123660 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SJ2023CG02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亳州市城区绿化管养项目(第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3年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中“信誉”项请问公共绿化展览或绿化应急活动或园林绿化改造类项目获奖是否计分?请问含绿化管养服务内容的在管居住类小区获评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奖项是否计分? 回复:公共绿化展览或绿化应急活动或园林绿化改造类项目奖项可以计分;颁发给居住类小区的奖项不予计分
2. 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中“信誉”项请问2020年以后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奖项有限,能否把年份放宽至2020年以前颁发给投标人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的所有荣誉(包含投标人的其他荣誉)或调整所需奖项得分回复:本奖项和得分是结合近三年实际情况,并经会议研究设置的最低需求,暂不予以调整
3.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中“信誉”项请问本项要求园林绿化养护、建设或物业管理或市政环卫保洁项目获奖是否可以理解成园林绿化养护、园林绿化建设(施工)或物业管理或市政环卫保洁项目获奖均满足本项要求
回复:本评分项是指园林绿化养护、园林绿化建设(施工)或物业管理或市政环卫保洁项目中有一项获得奖项的即可加分4. 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中“信誉”项请问政府官网公布的截图是否给与认可? 回复:不予以认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正式证书(文件)、奖项
5. 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中“信誉”项请问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下属与市级同一级别的区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颁布的奖项是指投标人还是投标管理过的项目获奖?投标人或者投标管理过的项目获奖是否都给予认可?获奖时间是否以文件颁发时间为准? 回复:本奖项是指颁发给投标人的奖项,以证书(文件)、奖项上的颁发时间为准6. 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中“信誉”项请问项目荣誉获奖证书中未明确标明项目名称的,是否可以提供相应项目合同附后加以证明? 回复:本奖项是指颁发给投标人的奖项,荣誉获奖证书中须明确体现
7. 关于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在建工程业绩能否使用? 回复:不能使用,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且唯一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至开标之日无其它正处于建设或管理期的项目)8. 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绿化工、安全管理员、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中标后30日内所有绿化工持证上岗
请问在标书中是否需要放置专职安全员证书或只需放置承诺书即可? 回复: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放置绿化工、安全管理员、电工证书,但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必须将相关证书提供给业主单位审核、备案,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9. 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车辆及机械设备最低配置要求”请问投标时是不是只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辆及机械设备配置承诺即可,不用提供相应的车辆及机械设备资料?请明确
回复: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及机械设备配置承诺书即可,但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必须将相关设备及资料提供给业主单位审核、备案,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10. 关于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回复:可以重复
1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1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杜仲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558-5580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药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F403 联系方式:0558-5123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0558-5123660 2023年4月23日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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