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内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34万元。
贾某强(时任内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姚某朋(时任内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会计部副经理)二人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万元。
石某贝(时任内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场与业务拓展部副经理)对该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