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指出,企业应建立产品标签标识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严格规范白酒标签标识,真实、准确标注,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不得以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执行产品标准要求标注固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等产品类别要求的,应符合相应规定。不得虚假标注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使用食用酒精勾调的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应标注食用酒精,不应标注酿造食用酒精的粮谷原料;各种配料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序。
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