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所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当事人之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无效时,则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夫妻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