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日凌晨“渔沟中学一学生死亡”案件发生后,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依规处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成立市级工作指导组,市政法、纪检、公安、检察、教体等部门全程跟踪督导。省公安厅派专家组进驻灵璧县指导案件侦查工作。灵璧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现将调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调查情况
被害人:王某磊,男,2007年11月出生,灵璧县渔沟镇申场村人,渔沟中学八年级(8)班学生,住1号学生宿舍楼206宿舍。
犯罪嫌疑人:徐某邦,男,2007年10月出生,灵璧县渔沟镇申寨村人,渔沟中学八年级(12)班学生,与被害人系小学五、六年级同学,同住206宿舍。
证人:魏某某、王某某、李某某、柳某某、杨某、刘某某均为渔沟中学高一年级学生,分别住1号学生宿舍楼2030310宿舍。
案件基本情况:经公安机关侦查,2022年3月31日20时40分,学校晚自习放学;20时50分许,王某磊、徐某邦先后回到206宿舍;21时58分,根据学校宿舍管理规定,206宿舍熄灯。
22时7分至22时47分,王某磊到207宿舍邀请王某某、杨某、魏某某到206宿舍串门。期间,王某磊向徐某邦借用卫生纸,遭徐某邦拒绝,王某磊遂翻找徐某邦衣柜、床头,徐某邦见状踢了王某磊一脚,王某磊还击,双方发生言语、肢体冲突。冲突中,徐某邦将王某磊摔倒在地,并将其压在身下。见状,王某某、魏某某、杨某上前将徐某邦拉开。两人分开后不久,王某磊再次与徐某邦对峙,两人约好只用肩部撞击,王某磊被撞击倒地,后两人再次分开。不久之后,王某磊与徐某邦又一次对峙,相互拳击对方,徐某邦击打王某磊上半身后,王某磊感觉不适,双方停止冲突。
文章转载自: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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